檔案資源編號:11.3.1-7
主題:臺灣鹽業的發展與變遷>鹽味人生—那些曬鹽與鹽工的故事>曬鹽印記—從接收到國營獨占
說明: 1978年8月臺灣製鹽總廠訂定〈使用鹽運銷單照管理要點〉,單照種類計有「銷售憑單」、「銷鹽執照」、「運鹽執照」、「放鹽通知」等四種,必須有這些單照才能進行鹽的運銷。
案名:製造用鹽
檔號:0036/1620/0001
檔案來源機關: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研究所
關鍵詞:銷鹽
課綱條目:歷Ea-Ⅳ-7 臺灣工業發展的特色
事件年代: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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