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國民義務勞動
檔案資源編號:
2.4.2.1-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國民義務勞動)
說明:
民國36年(1947)7月19日,臺灣省政府要求各縣市應積極推動國民義務勞動,並呈報實施辦法。臺中市警察局於9月18日代電各區公所「台中市國民義務勞動自衛事項實施辦法」。
案由:
國民義務勞動加強推動案
案名:
國民義務服務卷
檔號:
A376590200C/0035/126.3/1/1/002
檔案來源機關:
臺中市警察局
關鍵詞:
義務勞動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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