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政治協商會議>政治協商會議之協議1
檔案資源編號:
1.3.3.3-2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政治協商會議(政治協商會議之協議1)
說明:
本檔案為政治協商會議通過5項協議的前3項:政府組織問題、和平建國綱領協議、軍事問題。政府改組方面:國民黨在國民大會未舉行前,修改國民政府組織法,以充實國民政府委員。和平建國綱領:通過「和平建國綱領草案」,概分:人民權利、政治、軍事、外交、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善後救濟、僑胞等9項53條。軍事問題方面:以軍隊屬於國家為建軍原則,以軍黨分治、軍民分治為整軍原則,實行以政治軍辦法,實行軍隊整編。
案名:
三人會議商談經過概要案
檔號:
0035/003.5/1010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和平建國綱領草案;政治協商會議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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