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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2.3.5.6-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地方自治(臺灣省參議會)

說明:

民國34年(1945)12月內政部通知省縣市參議會限民國35年(1946)4月底以前一律完成,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加緊辦理依限完成各級民意機關起見,特訂定「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要求各縣市政府立即著手籌備,依限成立。

案由:

訂定本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令仰遵辦

案名:

自治法規

檔號:

0035/073.2/2/002/004

檔案來源機關:

高雄市政府

關鍵詞:

民意機關參議會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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