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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2.3.5.6-1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地方自治>臺灣省參議會

說明:
民國34年(1945)12月內政部通知省縣市參議會限民國35年(1946)4月底以前一律完成,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加緊辦理依限完成各級民意機關起見,特訂定「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要求各縣市政府立即著手籌備,依限成立。

案由:訂定本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令仰遵辦

案名:自治法規

檔號:0035/073.2/2/002/004

檔案來源機關:高雄市政府

關鍵詞:參議會民意機關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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