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地方自治>鄉鎮民代表會
檔案資源編號:
2.3.5.2-3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地方自治(鄉鎮民代表會)
說明:
民國35年(1946)1月公布「臺灣省鄉(鎮)民代表會議事規則」,計有25條文,主要包括鄉(鎮)民代表會召開、席次、提案連署、議事日程編列順序等規定。「臺灣省鄉(鎮)民代表會辦事細則」,計有11條文,主要為鄉(鎮)民代表會下設總務與議事兩組之職掌等規定。
案由:
茲擬定台灣省鄉(鎮)民代表會議事規則及台灣省鄉(鎮)民代表會辦事細則
案名:
本省鄉鎮民代表會議辦事細則
檔號:
0035/072.2/20/1/003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代表會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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