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3.4.1-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行政區域的調整(臺灣省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

說明:

民國34年(1946)12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發「臺灣省省轄市市政府編製表」,市政府下設秘書室、總務科、民政局(科)、財政局(科)、教育局(科)、建設局(科) 或工務局暨建設科、以及警察局。

案由:

頒發臺灣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及市政府編製表由

案名:

省轄縣市組織暫行規程及市政府編製

檔號:

0035/012-4/1/1/001

檔案來源機關:

臺中市政府

關鍵詞:

省轄市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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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行政區域的調整(臺灣省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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