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行政區域的調整>臺灣省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
檔案資源編號:
2.3.4.1-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行政區域的調整(臺灣省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
說明:
民國34年(1946)12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發「臺灣省省轄市市政府編製表」,市政府下設秘書室、總務科、民政局(科)、財政局(科)、教育局(科)、建設局(科) 或工務局暨建設科、以及警察局。
案由:
頒發臺灣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及市政府編製表由
案名:
省轄縣市組織暫行規程及市政府編製
檔號:
0035/012-4/1/1/001
檔案來源機關:
臺中市政府
關鍵詞:
省轄市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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