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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2.2.5.1-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僑遣送與日俘遣返(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

說明:

民國34年(1945)11月3日,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通知陳儀,經中美雙方議定遣送日俘日僑歸國計畫,由陸軍總部負責執行,美國海軍預定於本月中旬先由塘沽、青島、連雲港、上海4處開始運輸,因此命沿海各港埠包括基隆、高雄須設立港口運輸司令部,以策進行日俘日僑遣送任務。由於基隆與高雄兩港為日俘日僑遣送港口,因此民國35年(1946)12月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基隆高雄辦事處組織規則」,主任即由基隆、高雄兩港運輸司令兼任,辦事處則職掌各縣市日僑輸送之指揮與監督等共13事項。

案由:

基高應設港口司令部

案名:

台灣區日俘(僑)處理案

檔號:

0034/545/4010/14/004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日俘遣返日僑遣送何應欽陳儀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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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僑遣送與日俘遣返(臺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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