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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5.2.2-1

主題:

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減輕農民地租壓力

說明:

臺灣省政府有鑑於「三七五減租」係當年重要中心工作,故為徹底執行,乃公布臺北等縣市私有耕地田畑地目正產物收獲標準表,並轉知各地方法院參照辦理。

案名:

土地法之地租支付法令

檔號:

A504000000F/0042/永簿/89/1/001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

關鍵詞:

三七五減租臺灣省政府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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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減輕農民地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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