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5.2.2-1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減輕農民地租壓力
說明: 臺灣省政府有鑑於「三七五減租」係當年重要中心工作,故為徹底執行,乃公布臺北等縣市私有耕地田畑地目正產物收獲標準表,並轉知各地方法院參照辦理。
案名:土地法之地租支付法令
檔號:A504000000F/0042/永簿/89/1/001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關鍵詞:臺灣省政府;三七五減租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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