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4.7.8-4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選舉與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二法

說明:

關於地方政治體制,民國85年(1996)10月8日內政部覆函,國大代表盧代表國雄等34人提案,依「直轄市自治法」第二條之規定,應將臺北縣升格為直轄市,內政部根據本法第六條,將俟立法院通過「行政區劃法」後予以研議。

案由:

盧國雄等34人提案有關建請行政院依直轄市自治法規定,將台北縣升格為直轄市案(一般提案第23號)

案名:

代表(一般、修憲)提案

檔號:

A100000000A/0085/511/1/1-4/044

檔案來源機關:

國民大會

關鍵詞:

地方自治二法

事件年:

民國85年(199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選舉與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二法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選舉與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二法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