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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4.10.6-5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兩岸關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說明:

1990年代後期,兩岸聯姻下在臺灣的大陸配偶日益增多。民國90年(2001)4月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特別公布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障大陸配偶工作權益。

案由:

函轉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案名:

各種法規章則

檔號:

A313430000K/0090/601.3/1/1/027

檔案來源機關:

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詞: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事件年:

民國90年(2001)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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