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10.6-5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兩岸關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說明: 1990年代後期,兩岸聯姻下在臺灣的大陸配偶日益增多。民國90年(2001)4月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特別公布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障大陸配偶工作權益。
案由:函轉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案名:各種法規章則
檔號:A313430000K/0090/601.3/1/1/027
檔案來源機關: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事件年代:民國90年(2001)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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