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檔案資源編號:
4.4.11-2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
說明:
民國68年(1979)發生美麗島事件後,許信良被拒絕入境,而滯留美國,民國70年8月18日其護照到期。民國76年(1987)10月12日向駐日代表申請護照延期,但內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以其違反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之規定拒絕讓他入境
案由:
前桃園縣長因案被通緝流亡海外且屢次闖關企圖回國,司法警察機關未履行職權依法逮捕一案經本年九月十三日本院第一千九百十四次會議決定准予備查
案名:
前桃園縣長許信良自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廿五日因案被通緝,流亡海外多方攻訐政府且屢次闖關企圖回國
檔號:
A700000000A/0040/031900/00096/1/017
檔案來源機關:
監察院
關鍵詞:
戒嚴;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許信良
事件年:
民國77年(198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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