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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2.5.4.4-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查禁書刊)

說明:

民國38年(1949)5月13日,臺灣省政府新聞處回復臺北縣警察局,准警務處移來縣警局呈送違法刊物29本及《文哨報》1張,均已登記備查。

案由:

准電送台灣女性刊物一案應准備查

案名:

查禁反動書刊

檔號:

A375000000A 0038/9999/1/2/009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

查禁書報違法刊物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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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查禁書刊)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查禁書刊)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查禁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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