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2.5.4.4-1
主題: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官方宣傳與文化活動>查禁書刊
說明: 民國38年(1949)5月13日,臺灣省政府新聞處回復臺北縣警察局,准警務處移來縣警局呈送違法刊物29本及《文哨報》1張,均已登記備查。
案由:准電送台灣女性刊物一案應准備查
案名:查禁反動書刊
檔號:A375000000A 0038/9999/1/2/009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查禁書報;違法刊物
事件年代: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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