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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2.5.2.4-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

說明:

依據民國37年(1948)8月28日,臺灣省政府社會處代電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修訂辦事細則准照施行,並轉報省府備案。

案由:

為遵將辦事細則刪填更正隨電送請察核由

案名:

各救濟院組織育幼院等附

檔號:

A375000000A /0037/0012.1/0142/0002/012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

婦女教養所

事件年:

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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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社會救濟(臺灣省立婦女教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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