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5.1.3-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社會發展>公共衛生(成立衛生院)

說明:

民國37年(1948)12月8日,臺灣省政府轉頒11月16日行政院核經修正之「臺灣省各縣(市)衛生機關組織規程」(計20條文)。

案由:

合併修正本省各縣市衛生機關組織規程

案名:

各縣市衛生機關組織規程

檔號:

A376470000A /0037/07304/1/1/002

檔案來源機關:

彰化縣政府

關鍵詞:

衛生院

事件年:

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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