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4.4.2-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

說明:

民國38年(1949)6月21日,苗栗鎮公所代電中國石油公司探礦處,說明:一、推行三七五地租為政府最高決策,本鎮業經積極推行。二、6月16日本區轄下鄉鎮長會議時,區長指示縣長諭示各機關公務人員等要以身作則,於6月25日以前向各鄉鎮公所申請辦理,否則撤職查辦。三、轉飭各職員(業主、佃農)如期申請登記。

案由:

為推行三七五地租希轉飭所屬知照由

案名:

三七五政策接收土地清冊

檔號:

A313335000K/0038/7400/1/1/003

檔案來源機關: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關鍵詞:

三七五地租三七五減租

事件年:

民國38年(194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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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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