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關鍵詞歐代表明憲等一三九人提:雲林離島成為自由貿易區以促進未來兩岸直航(一般提案 93 號)共計406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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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6年(1937),政府遷至重慶,對日的抗戰進入僵持階段。為了使國家能持久抗戰,政府推動節約建國儲蓄運動。這項運動具有多項目標,一方面鼓舞全國人民抗戰意志,
說明:節約建國儲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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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對日抗戰的前線戰士與難民能平安渡過寒冬,由中宣部、軍政部、交通部、軍委會政治部、軍令部、後方勤務部等20餘個機關團體共同組成全國徵募寒衣運動委員會總會(簡稱
說明:徵募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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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7年(1938)7月1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委員會為因應抗戰之需求,以先前在廬山、峨嵋山、珞珈山等地創辦的訓練團為基礎而成立中央訓練團(簡稱中訓團)。團
說明:中央訓練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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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8年(1939)2月7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正式成立。此一機構乃延續國防最高會議而設置,係抗戰期間黨、政、軍三方面指揮與決策的最高機構,並代行中央政治委員會之
說明:國防最高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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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68年(1979)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建交,是日,中共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停止對金馬砲擊,提出「三通」及「和平統一」的主張;我
說明: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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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1949)12月,雲南省主席盧漢投共,駐守雲南的第8軍軍長李彌飛往臺灣,向政府表達第8軍願意留在雲南建立基地,繼續執行反共政策的立場。同時第8軍第1
說明:緬境國軍撤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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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00條,是民國24年(1935)1月1日國民政府頒布之〈中華民國刑法〉中有關內亂罪的條文之一,其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
說明:刑法第1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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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戰時軍律〉原係為了抗戰而於民國26年(1937)8月24日制定公布。政府撤退來臺後,因應戰爭之需求,民國39年(1951)11月2日再度制定公布〈戰時
說明:戰時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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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29年(1896),日軍鑑於基隆地位重要,遂於基隆建立臺灣第一個要塞區,後於明治40年(1907)成立要塞司令部,管轄基隆、高雄及馬公3個要塞區。昭和12年
說明:軍事要塞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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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7年(1938)1月17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進行改組,原訓練總監部改組為軍訓部,白崇禧出任部長,執掌軍事教育及訓練,以及各類軍事教育之設計、校閱等事宜。
說明: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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