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2.4.2.4-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電力發展)

說明:

民國37年(1948)5月20日,臺灣電力公司請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函送通知各縣市政府,經濟部核准之臺灣電力公司營業區域圖、營業規則、電業執照各一份供存查。

案由:

電力公司營業規則等

案名:

電力公司組織

檔號:

A375000000A/0036/0012.4/0063/0001/003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政府

關鍵詞:

電力

事件年:

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電力發展)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電力發展)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電力發展)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電力發展)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公用事業的建設(電力發展)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