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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2.4.1.6-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產業整建(都市計畫)

說明:

由於內政部民國35年(1946)4月頒發之「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規程」僅係概括規定關於職掌、員額及決議案之審核,有關執行等事項均付之闕如,故各縣市都市計劃委員會之設置宜制頒具體辦法以利進行。民國35年(1946)8月16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施行「臺灣省各縣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設置辦法」,共計9條文,主要為該委員會之組織及職掌等規定。

案由:

為擬訂台灣省各縣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設置辦法及本署都市計劃委員會組織規程

案名:

制定台灣省各縣市都市計劃委會設置辦法

檔號:

A375000100E/0035/076.4/3/1/002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都市計畫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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