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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2.3.3.3-1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行政措施與政治事件>警戶役政的建立(警察訓練所)

說明:

民國34年(1945)12月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警察訓練所組織暫行規程」,計21條文,包括該所隸屬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各組室編制及職務等規定。

案由:

公布台灣省警察訓練所組織暫行規程由

案名:

臺灣省警察訓練所組織規程

檔號:

0035/00125/0005/01/001

檔案來源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

關鍵詞:

警察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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