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產接收>日產處理委員會
檔案資源編號:
2.2.4.2-3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臺灣接收工作>日產接收(日產處理委員會)
說明:
民國36年(1947)3月22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通知日產處理委員會,根據杉原會社監理委員劉青藜2月25日簽呈,杉原產業株式會社花蓮港工場所有一切資產(包括辦事處及用具、宿舍、工廠機器什具零件等)均已點交花蓮日產分會接管在案,惟散布在花蓮縣內鄉村間農場7所所有農具等未能一時點交,乃託花蓮日產分會自行接收,迄今尚未得該會將接收情形見復,轉請查照辦理。
案由:
為據報杉原產業株式會社花蓮部份資產業已移交當地日產分會接收轉請查照由
案名:
接收日產清算
檔號:
0036/266.2/11/1/030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日產接收;日產處理委員會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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