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馬歇爾調處及軍事三人小組>11月11日停戰令
檔案資源編號:
1.3.2.9-5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馬歇爾調處及軍事三人小組(11月11日停戰令)
說明:
民國35年(1946)11月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機要室所抄收之電文,來電地為「南京」,發文署名者為「蔣主席」,事由「頒布停戰命令仰遵照」,批示者為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
案名:
戡亂戰役停戰命令彙輯
檔號:
0035/003.5/1010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停戰命令;陳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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