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西安事變結束與善後處置
檔案資源編號:
1.1.9.4-4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西安事變結束與善後處置)
說明:
本檔案為民國26年(1937)1月行政院呈報國民政府有關楊虎城、于學忠因西安事變自請處分案決議情形。在此之前,楊虎城與于學忠共同通電國民政府為西安事變請罪,懇請撤去楊西安綏靖主任及于甘肅省省主席兼第五十一軍軍長之職位。然蔣中正以「陜甘地方匪氛未靖,庶政待理」為由慰留。然至5月,西安綏靖公署編制撤銷。
案名:
綏靖公署幹部任免案
檔號:
0019/311.3/2294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于學忠;西安綏靖公署;楊虎城;蔣中正
事件年:
民國26年(193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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