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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1.1.9.3-1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國民政府之對策)

說明:

國民政府在西安事變爆發次日發布訓令第九五二號,宣布有關蔣中正的職務,國民政府暫以3個要點處置:一、行政院由副院長孔祥熙負責;二、軍事委員會由副委員長及常務委員負責;三、關於指揮調動軍隊,歸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軍政部部長何應欽負責。

案名:

國民政府公報(二十五年)

檔號:

0025/145/6015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孔祥熙西安事變何應欽國民政府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蔣中正

事件年:

民國25年(193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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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國民政府之對策)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國民政府之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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