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1.1.9.3-1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國民政府之對策

說明:
國民政府在西安事變爆發次日發布訓令第九五二號,宣布有關蔣中正的職務,國民政府暫以3個要點處置:一、行政院由副院長孔祥熙負責;二、軍事委員會由副委員長及常務委員負責;三、關於指揮調動軍隊,歸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軍政部部長何應欽負責。

案名:國民政府公報(二十五年)

檔號:0025/145/6015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蔣中正何應欽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西安事變國民政府孔祥熙

事件年代:民國25年(193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國民政府之對策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前的剿共>西安事變>國民政府之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