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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7.3.5-2
主題:
臺灣農工業發展與轉型>農產品運銷>農產契作
說明:
本件為臺糖公司大林糖廠公布民國70至71年(1981-1982)契約冬植蔗園獎勵辦法。對農民冬植甘蔗每公頃獎勵新臺幣3300圓,這項獎勵同時也鼓勵農民使用機械耕種,因為如果是使用人、畜力整地,獎勵將因此減少新臺幣1000圓元。
案名:
四健文書
檔號:
C9500251003/0068/0301/002
檔案來源機關:
新港鄉農會
關鍵詞:
甘庶;契作;第一級產業;經濟發展;農業
事件年:
民國68年(197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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