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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7.3.5-2

主題:臺灣農工業發展與轉型>農產品運銷>農產契作

說明:
本件為臺糖公司大林糖廠公布民國70至71年(1981-1982)契約冬植蔗園獎勵辦法。對農民冬植甘蔗每公頃獎勵新臺幣3300圓,這項獎勵同時也鼓勵農民使用機械耕種,因為如果是使用人、畜力整地,獎勵將因此減少新臺幣1000圓元。

案名:四健文書

檔號:C9500251003/0068/0301/002

檔案來源機關:新港鄉農會

關鍵詞:契作經濟發展第一級產業甘庶農業

事件年代:民國68年(197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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