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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5.1.19-1

主題:

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難民收容及其影響

說明: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成為世界大國,也承擔一定國際責任。在民國36年(1947)時,行政院發文外交部,說明國際難民章程及處理難民及失所人民相關辦法,業已立法完成。不過中國經濟狀況困窘,收容難民實為負擔。

案名:

國際難民組織案

檔號:

A303000000B/0036/642/0054

檔案來源機關:

外交部

關鍵詞:

外交部行政院國民政府難民

事件年:

民國36年(194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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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難民收容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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