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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5.1.1-2

主題:

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

說明:

臺灣省法制委員會所擬之《臺灣省國有林產物採取權處理辦法》,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審查通過後施行,由此可看出其權力情形。

案名:

制定本省國有林產物採取權整理辦法

檔號:

A375000100E/0035/076.61/28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法制委員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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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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