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5.1.1-2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日本投降與遷臺初期的經濟問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
說明: 臺灣省法制委員會所擬之《臺灣省國有林產物採取權處理辦法》,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審查通過後施行,由此可看出其權力情形。
案名:制定本省國有林產物採取權整理辦法
檔號:A375000100E/0035/076.61/28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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