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5.2.3-3

主題:

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接收鐵路

說明: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對於接收臺灣鐵路,曾研擬由軍警共同維持的方案,因此擬定《派駐臺灣省鐵路車站憲兵服務規則》之規章。

案名:

鐵路警成立及服務規則暨辦事細則

檔號:

A375000100E/0035/012.8/38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交通處派駐臺灣省鐵路車站憲兵服務規則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接收鐵路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接收鐵路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