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5.2.3-3
主題: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接收鐵路
說明: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對於接收臺灣鐵路,曾研擬由軍警共同維持的方案,因此擬定《派駐臺灣省鐵路車站憲兵服務規則》之規章。
案名:鐵路警成立及服務規則暨辦事細則
檔號:A375000100E/0035/012.8/38
檔案來源機關: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派駐臺灣省鐵路車站憲兵服務規則;交通處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辦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