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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4.7.10-5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選舉與地方自治>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說明:

關於總統直選,民國93年(2004)4月9日行政院函,函送增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3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61條條文,本增修條文於民國93年(2004)4月7日公布。

案由:

函送增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六十一條條文一份,請查照。

案名:

法制業務

檔號:

A3990099035/0093/07/07-12/003/009

檔案來源機關: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關鍵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事件年:

民國93年(2004)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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