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4.9.11-3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國際關係)>與美國斷交

說明:

依據臺灣關係法,我國得在美國設立至少15個辦事處,但美國政府在斷交之初卻僅允許設立9個辦事處。本檔案敘述我國依臺灣關係法向美國政府爭取增設辦事處的經過。

案名:

中美關係

檔號:

A303000000B/0069/413.1/0034

檔案來源機關:

外交部

關鍵詞:

與美國斷交

事件年:

民國68年(1979)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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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國際關係)>與美國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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