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4.9.11-3
主題: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外交關係(國際關係)>與美國斷交
說明: 依據臺灣關係法,我國得在美國設立至少15個辦事處,但美國政府在斷交之初卻僅允許設立9個辦事處。本檔案敘述我國依臺灣關係法向美國政府爭取增設辦事處的經過。
案名:中美關係
檔號:A303000000B/0069/413.1/0034
檔案來源機關:外交部
關鍵詞:與美國斷交
事件年代:民國68年(1979)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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