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4.5.10-2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雷震案

說明:

雷震等人被捕後,民國49年(1960)10月8日警總進行初審,判決後,雷震等人提出覆判聲請,雷震判處十年有期徒刑,馬之驌改裁定感化教育三年,其於聲請人之聲請案駁回。

案由:

雷君等人因叛亂案件經初審判決將雷君部份送請覆判,本部判決:原判決關於雷君部份核准

案名:

雷震等叛亂案

檔號:

B3750187701/0044/1571/10601023/192/003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軍務局

關鍵詞:

白色恐怖戒嚴

事件年:

民國49年(1960)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

點圖放大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下的白色恐怖>雷震案
引用資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轉寄好友 推文到fackbook 推文到line 推文到instagram 推文到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