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感訓處分
檔案資源編號:
4.4.9-5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感訓處分
說明:
民國74年(1985)12月,政府才根據〈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經裁定感訓處分確定者,應送由原移送機關轉送感訓處所執行之。其執行辦法,由行政院定之。」發布〈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案由:
動員戡亂時期流氓感訓處分執行辦法
案名:
各種法規章則
檔號:
A305000000C/0069/00H00-1537/34/2/046
檔案來源機關:
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詞:
戒嚴;感訓
事件年:
民國81年(1992)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