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3.1.30-1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臺灣省收復計畫

說明:

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以及日本受降後的投降條款,擬定由我國政府派遣部隊及行政人員,在美軍的協助下接收臺灣及澎湖列島,並解除日軍武裝及接收日方所遺留之一切軍、民用資產。

案由:

為復褔州機場情況并請電閩省府修復

案名:

台灣光復案專輯

檔號:

B5018230601/0034/002.6/4010.2/1/020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波茨坦宣言開羅宣言臺灣光復

事件年:

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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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臺灣省收復計畫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臺灣省收復計畫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臺灣省收復計畫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臺灣省收復計畫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臺灣省收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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