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資源編號:3.1.30-1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家重大發展:抗日戰爭>重要戰役與軍事勤務>臺灣省收復計畫
說明: 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以及日本受降後的投降條款,擬定由我國政府派遣部隊及行政人員,在美軍的協助下接收臺灣及澎湖列島,並解除日軍武裝及接收日方所遺留之一切軍、民用資產。
案由:為復褔州機場情況并請電閩省府修復
案名:台灣光復案專輯
檔號:B5018230601/0034/002.6/4010.2/1/020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臺灣光復;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
事件年代:民國34年(1945)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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