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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2.4.3.7-2

主題:

臺灣戰後初期的接收與治理>戰後初期的經濟整建>財金體系的建立與幣制改革(發行新臺幣)

說明:

民國35年(1946)10月8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通知財政部,根據臺灣銀行9月17日呈報該行第一批在上海印製鈔券已到26億2千萬元,尚有3億8千萬元,於中旬亦可印竣運回;第二批30億元合同,曾於8月20日簽訂,嗣後亦可陸續交貨。舊臺幣(按:日據時期發行)在外實際流通額,至8月31日止為39億3百70萬3千9百16元5角,茲以所到新臺幣(按:此處新臺幣並非為民國38年[1949]所發行的新臺幣)26億2千萬元,於9月1日起本省各地同時開始收換,收換期間為2個月,至10月31日截止,並登報公告。

案由:

電轉台灣銀行自九月一日起新台幣收換舊台幣

案名:

新舊台幣收換報告

檔號:

A375000100E/0035/252.2/10/1/003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關鍵詞:

新臺幣

課綱條目:

舊新臺幣收換曾延至11月30日。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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