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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

1.3.4.7-2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調部新聞之發布)

說明:

本檔案為民國35年(1946)3月22日,軍事調處執行部新聞發佈科所擬定「發佈新聞與對外界聯絡之方針」。規定軍調部對媒體的聯絡,由聯合新聞科發佈科負責,新聞必須經政府、中共、美國三方委員批准才能發布。軍調部人員,未經三方委員之授權,不得召開記者會或接見記者。

案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新聞發佈資料

檔號:

0035/523.9/3750.2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軍事調處執行部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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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調部新聞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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