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調部新聞之發布
檔案資源編號:
1.3.4.7-2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調部新聞之發布)
說明:
本檔案為民國35年(1946)3月22日,軍事調處執行部新聞發佈科所擬定「發佈新聞與對外界聯絡之方針」。規定軍調部對媒體的聯絡,由聯合新聞科發佈科負責,新聞必須經政府、中共、美國三方委員批准才能發布。軍調部人員,未經三方委員之授權,不得召開記者會或接見記者。
案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新聞發佈資料
檔號:
0035/523.9/3750.2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軍事調處執行部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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