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停戰命令的頒布
檔案資源編號:
1.3.4.3-1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停戰命令的頒布)
說明:
本檔案為蔣中正對於停戰命令發布之電文,主旨包括:一、一切戰鬥行動立即停止;二、除國民政府在長江以南的整軍計畫,及國軍在東北九省的調動之外,中國境內的軍事調動一律停止;三、破壞與阻礙交通線之行動必須停止;四、為實行停戰協定,在北平設立軍事調處執行部,由國民政府、中共、美國政府各派一委員組成;五、命令立即執行,最遲在民國35年(1946)1月13日下午12時,務必完全實施。
案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重要命令彙集
檔號:
0035/543.9/3750.11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軍事調處執行部;停戰命令;蔣中正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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