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
檔案資源編號:
1.3.4.1-4
主題:
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
說明:
本檔案為軍事調處執行部的組織草案,依其所述內容,該部的任務為執行停戰政策,各項措施須經三方委員一致同意後,正式訓令以中華民國政府主席名義發布。組織方面,該部設委員3人,分別代表國民政府、中共、美國,由美國代表擔任主席,各有表決權與互商權。
案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成立案
檔號:
0035/543.9/3750.13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軍事調處執行部
事件年:
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申請其他國家檔案:
請連結國家檔案資訊網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