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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資源編號:1.3.4.1-4

主題: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

說明:
本檔案為軍事調處執行部的組織草案,依其所述內容,該部的任務為執行停戰政策,各項措施須經三方委員一致同意後,正式訓令以中華民國政府主席名義發布。組織方面,該部設委員3人,分別代表國民政府、中共、美國,由美國代表擔任主席,各有表決權與互商權。

案名:軍事調處執行部成立案

檔號:0035/543.9/3750.13

檔案來源機關: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軍事調處執行部

事件年代:民國35年(1946)

檔案管有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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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年以前國共兩黨的合作與衝突>抗戰勝利後的國共會談>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與功能>軍事調處執行部的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