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臺灣省政府交通處鐵路管理局向臺灣省政府與交通部的呈文,旨在說明鐵路交通意外頻繁發生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分析事故原因,與鐵路管理局努力向社會宣導鐵路交通安全的努力。文件附有民國 41 年(1952)1 月至 42 年(1953)6 月鐵路平交道事故件數與發生原因的分析表,其中事故原因以汽車肇事最多,占整體事故數量一半以上,牛、馬車與其他車輛次之,占三分之一,亦可見當時牛、馬車仍具有相當的交通功能。分析 相關肇事原因,多為汽車駕駛人未遵守交通規則搶越平交道引致。鐵路單位因此建議行政院設立憲警聯合稽查小組於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