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檔案資源編號:

4.4.8-1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戰時軍律

說明:

民國26年(1937) 8月24日,因應中日戰爭爆發,國民政府制定公布〈中華民國戰時軍律〉,規定「凡軍人、地方團隊人員或兼有軍職之公務員,在作戰時期犯本軍律之罪者,適用本軍律。」成為日後戒嚴期間限制人身自由的主要法令之一。

案名:

戰時軍律

檔號:

B5018230601/0026/011.26/6355

檔案來源機關:

國防部史政編譯局

關鍵詞:

戒嚴戰時軍律

事件年:

民國26年(1937)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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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戒嚴體制的建立>戰時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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