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臺灣國際地位的確立>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效力
檔案資源編號:
4.2.1-2
主題:
民國38 年以後臺灣政治發展>臺灣國際地位的確立>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效力
說明:
本檔案為民國40年(1951)4月,我國駐美大使顧維鈞與美國國務卿顧問杜勒斯第五次會談紀錄。其中,顧維鈞詢問杜勒斯,對我方所提臺灣按開羅宣言紀錄將臺灣交還中華民國,美方立場如何;杜勒斯回應中華民國政府,堅持臺灣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與中共主張相同,均已認為是中國內政問題,若在對日和約明文規定按開羅宣言將臺灣交還中華民國,則美國派遣第七艦隊協防臺灣,將失依據,徒使中共和蘇聯對美干涉中國內政之譴責,故美國不得不將臺灣地位問題留為懸案,盼我方理解並保守秘密。
案名:
顧大使與杜勒斯談話紀錄
檔號:
A303000000B/0039/12.6/158
檔案來源機關:
外交部
關鍵詞:
杜勒斯;開羅宣言;臺灣地位未定論;顧維鈞
事件年:
民國39年(1950)~民國40年(1951)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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